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四川省生源教育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3年11月10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
②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锦江区静安路5号)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2)网络报名
①报名方式:凡符合此公告考核招聘条件的,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并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
②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到学校现场招聘结束止。
网络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0日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锦江区静安路5号)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现场报名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自荐资料1份。
(4)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综合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2.成绩并列的考生予以加试。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情况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后,聘用人员为部属公费师范生的,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其他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考核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本人原因造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环节中和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0-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0830-2739773。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二次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1日
来源:https://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7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