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情况
进入面试人数为65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62人,2个岗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根据《公告》规定:“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不得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的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平均分。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因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平均分。 此次面试达到开考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平均分为61.78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此分数线,否则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二、取消或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情况
(一)1103014临床医师岗位,计划招聘数2个,实际参加面试人数3人,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2:1,调减招聘人数1人,实际招聘人数1人。
(二)1103009泌尿外科医师岗位,计划招聘数1个,实际参加面试人数1人,考试总成绩55.26分低于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平均分,取消该岗位暨招聘数1人。
(三)1103024医学影像师岗位,计划招聘数1个,实际参加面试人数1人,考试总成绩60.96分低于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平均分,取消该岗位暨招聘数1人。
三、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请进入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文广大厦16楼)会议室集中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带上以下材料和物品:
1.近期免冠寸照1张、签字笔;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用为388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缴费请到医院门诊大厅一楼收费窗口(为节约等待时间请先到1楼收费窗口缴费后再上4楼体检科窗口打印体检表)。
(三)体检须知:
1.在体检单每一张上正楷写上姓名、性别、实足年龄(字迹清晰可辩),在体检表上贴上照片。
2.体检前一天忌酒及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3.检查当天早晨必须空腹,忌食、忌水。
4.采血及腹部B超检查完后可进餐。
5.采血后请按压5分钟,请勿揉动避免皮下出血。
6.体检完毕请把体检表交回前台。
(四)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当天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相关要求与第一次体检时的要求相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公告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28-83970727
附件:附件1.考试总成绩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来源: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10/30/content_ca2142539c7f420d9520b21aca93c8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