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政府雇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简介及职责:
1.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土木工程设计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
2.负责开展与国土空间管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及要件办理。
3.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聘用薪资待遇
(一)聘用: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由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初始合同期限以约定的实习期对应标准为准)。
(二)薪酬标准:应发基本工资3000元/月+月绩效工资最高3000元/月+年度绩效奖金3万元-6万元/年,均为税前金额。
(三)薪酬发放方式:月度发放包括实发基本工资和按月考核计算的月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本次招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工程师可放宽至40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城乡规划学专业、国土空间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类)、工程管理专业(工程建设管理方向);
9.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0.具备注册规划师(城乡规划、城市规划方向)或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1.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聘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312室(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西路65号)。
4.咨询电话:028-68961833
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5.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在现场报名时,须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2张;④学信网学历证明;⑤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⑦填写完整的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人员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6.报名时,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招录单位现场进行审查。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各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包括30分钟)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黑色签字笔。
5.因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综合管理岗位,原则上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5倍及以上,即可开考;若是笔试当天参加考试的人数小于招聘岗位数3倍的,则不组织开考。
(三)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5.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正常组织面试。
(五)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接受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提供的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招聘及报到
(一)凡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报到。未经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者或报到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一律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和彭州发改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本次招聘皆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四)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保留对招聘公告中各项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六)相关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中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委
028-68961822
附件: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05/2023-10/25/content_3bb65234e59e4a11b3af215c2096d8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