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从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5103735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2)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市属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第二批)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市属岗位)笔试拟加分情况汇总表(第二批)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服务已满年限(年) |
服务类型 |
应加总分(分) |
交加分材料地点 |
1 |
罗章燕 |
女 |
1997.04 |
宜宾市江安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
工作员 |
23201025 |
2 |
西部志愿者 |
4 |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4a1fd16d-9e9a-45ad-953f-418b00f485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