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考调)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附件《2023年度南充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遴选(考调)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南充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本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 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 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 9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8:30至10月23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考调)机关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考调)资格或退回原单位,且3年内不得报考。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度南充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考调)机关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人选。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1月3日8:30至11月6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有效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各遴选(考调)机关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机关其他职位,若本遴选(考调)机关没有其他职位则不再调整。10月26日发布职位调整公告。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考调)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考调)机关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考调)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遴选(考调)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组织实地调研、开展心理素质测评等,具体分值占比由遴选(考调)机关在面试前通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遴选(考调)机关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遴选(考调)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若有特殊情况,考察比例低于1.5:1的,由遴选(考调)机关决定是否进行下一程序,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遴选(考调)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
体检由遴选(考调)机关负责,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遴选(考调)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遴选(考调)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讨论决定
遴选(考调)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职位要求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八)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遴选(考调)机关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遴选(考调)机关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考调)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考调)机关负责解释(遴选<考调>机关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87518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0817-2810427
附件:2023年度南充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3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