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人或其他考生对加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5:00前)以真实姓名向成都市新都区创业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28-89399625)书面反映问题,邮件发送至3603253550@qq.com,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加分人员被举报查实后取消加分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们将按公示情况进行加分。
附件:2023年下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登记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10/11/content_21e0f42ba02140a7a170220eb5e6a3e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