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绵阳市安州区2020年、2021年招募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并具有绵阳市安州区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岗位,名额共3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 10月18日(9:00—12:00,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团区委办公室(区政府行政大楼556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安州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复印件1份,服务单位证明原件1份。
(四)领取考核通知书:领取地点、时间等相关信息将另行电话通知,参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应真实有效,并保持所提供的电话畅通,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信息不畅由参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考核时间及地点等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团区委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团区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等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团区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选岗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和事项将另行电话通知。选岗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选岗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绵阳市安州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4595661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管股 0816-4336326
共青团绵阳市安州区委 0816-4336108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