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有胜任拟报考岗位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情况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00至10月14日17:0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电子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后,压缩并打包发送至广元经开区党群人事部报名邮箱(gyjkqdqrsb@163.com)。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报名汇总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3.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6.其它佐证资料扫描件。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或未能在报名时间内完整上传所需资料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报名结束后,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同志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综合能力、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jkq.cngy.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携带所有报名投递资料原件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207(广元市利州区下西坝街道明德路5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具体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三)面试。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察
1.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jkq.cngy.gov.cn)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凡因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及劳动纪律等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或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区属国有企业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将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八、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839-3502137
监督电话:0839-3503704
附件:1.广元铝基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广元铝基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3.广元铝基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汇总表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
2023年9月27日
来源:http://gypta.e21cn.com/newsDetail/6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