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开放大学 |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
成都市一环路 西三段3号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非学历继续教育 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
附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于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更名成立。四川开放大学是省政府举办,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成员开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省属新型高等学校。主要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四川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
学校秉持“开放共享,面向人人,贡学于民,育达终身”的办学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覆盖全川的办学系统和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各类学习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提供线上、线下学习支持服务,助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且完全符合《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人员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通过我校公招专用邮箱(kaohezp@sco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开放大学负责的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登录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二《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后将《报考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校公招专用邮箱(kaohezp@scou.cn),以便我们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成功发送后会收到我单位回复邮件,如在24小时后尚未收到回复请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28-87772201。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岗位编码+姓名”。
(二)资格审查
1.确定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
四川开放大学根据《报考信息表》所填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我校将于2023年10月24日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公布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部门: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
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至16:00。
审查地点:四川开放大学办公楼(一环路西三段3号)。
报考者本人应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报考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发放《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考核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考核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核总成绩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1.考核的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当日,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核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试范围。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专业答辩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基本功、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能力等。
3.面试考核范围。面试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4.考核总成绩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开放大学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由四川开放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开放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总成绩一起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开放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综合考核
四川开放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测评在体检当日由四川开放大学组织)、准入制查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综合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四川开放大学党委会通过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通过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特别提示
1.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开放大学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 学校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
学校网址:www.scou.cn
招聘邮箱:kaohezp@scou.cn
咨询电话:028-87772201(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7640749(四川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1、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9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川开放大学
2023年9月26日
来源: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3/9/26/03e87ce88cd7454e9980083ae83bac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