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二、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应填写电子版《成都市新都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并附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报名表内容控制在1页A4纸(正反面)。不接收其它格式的报名表;
2.提交以下证件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
3.报名资料以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 799382494@qq.com(邮件以“应聘者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4.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30日(下午17:00止)。
(二)审核
审核应聘者资格条件,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时须将自我介绍与个人作品案例制作成PPT提交,初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人选,通过复试确定最终聘用人选。初试、复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公示结束后,接到体检通知应聘者自行选择体检机构(二级甲等医院以上)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个人承担体检费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有无违法违规、失信失德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与新都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广播电视台)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且未说明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我中心,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782452658(张老师)。监督电话:028-83975881。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融媒体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09/22/content_38c2a072fa14415fb39f5c44e38b32c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