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
聘用 人数 |
岗位要求(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 |
岗位职责 |
备注 |
行政辅 助岗位 |
1 |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20日);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管理学(学科门类)、经济学(学科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类); 4.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
协助开展改革、政研工作 |
中共党员、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须本人签字确认。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及相关能力佐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需提供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1张。
5.请将以上资料纸质件及《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文档带至报名现场,电子文档标题统一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编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中共泸州市委政研室(市委1号楼409室)
(三)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即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职称/职业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资格审查未通过,恕不通知)。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审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试用
经体检政审后,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本次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由拟聘人员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中共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作。
(八)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胡静兰,联系电话:0830-2660913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泸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3年9月20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e326aad58de24b9ca471a5b134768c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