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现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地质灾害防治;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成都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表》(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须经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专业: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2.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等证书,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至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人员管理和最低服务年限
(一)身份编制:此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二)岗位安排: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相关科室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最低服务年限: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00至2023年9月8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于2023年9月1日9:00至2023年9月8日17:00,可在公告发布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社保证明、项目经历和发表的文章及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电子版(PDF版本)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ddhz0909@163.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本人毕业大学"命名。缺少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社保证明等要件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缺考人员成绩计为0分。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由成都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要求开展,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开展,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61884157;
监督电话:028-61884133。
附件:附件1-地环站公招岗位条件-20230831 (点击下载)
附件2-应聘报名表
来源:http://mpnr.chengdu.gov.cn/ghhzrzyj/tzgg/2023-09/01/content_5c1d1209628a483db4408f8e90762f8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