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实际,现将司法警察考生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评考生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计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3:1的比例确定,遂宁法院系统共计招录7名司法警察,由于报考遂宁中院司法警察有两名考生并列第3,因此共计22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名单如下:
1.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男性4人):吴灿、曹智、张文、杨森淋。
2.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女性3人):何秋月、何婷婷、匡丽容。
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女性3人):程柳、何倩雪、黄春燕。
4.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男性3人):常逸宇、李王大、方浩。
5. 遂宁市蓬溪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女性3人):张庆、喻敏、邹翔羽。
6.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男性6人):向江龙、蒋玲、龚成、曾浩洋、江刚、阳云峰。
二、体能测评报到时间
2014年12月2日下午17:30前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
联系人:封传焱,联系电话0825-2688595。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三项,须三项达标者为体能测评合格。如有不合格,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司法警察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四、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应带证件:
考生在接到体能测评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或户口簿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需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本人在复印件上面签名。
五、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办理面试手续,交纳面试费用80元。
附件:应试人员体能测试须知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