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全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0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内江市检察机关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详见附件《法学类、公安学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公安技术类和新闻传播学类选定专业目录》);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户籍所在地为户籍在内江市范围内或者常驻内江;
8.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内江市检察机关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照片质量检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njpta.org.cn/(内江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9:00—9月6日9: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报名。
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试中限报一个职位。笔试报名阶段用人单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是否符合岗位招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名时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如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集中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以及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照片质量检查
报名需按要求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b,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00—9月6日9:00。报考者须在照片质量检查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检查,若未能通过,须在照片质量检查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6.网上缴费
通过照片质量检查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6日1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7.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通过照片质量检查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一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8:00—2023年9月1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理论考试时间、地点:理论考试拟定于2023年9月1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开考比例1:3。理论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2.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审查应携带《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2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面试审查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组织参照《四川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工作操作规程》执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及时予以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公示结束,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2—2129962。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错填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欠费停机等)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内江市检察机关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点击下载)
2.《法学类、公安学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公安技术类和新闻传播学类选定专业目录》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30日
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