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岗1名。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1.男女不限,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5.中共党员、有机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本次招聘公告在香城新都网及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16时截止;
2.报名链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路径:查阅公告内容-扫描二维码跳转报名界面-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手机号、验证码-选择岗位-立即应聘-填报信息-提交;
4.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登录,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报考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的复核最终确定。报名信息被处理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须完整真实有效;应聘材料不全者,不能取得应聘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简历筛选,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0:1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既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考试。
四、笔、面试安排
本次应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职位数与应考人员比例达1:2方可开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8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总分100分。
五、确定体检对象
(一)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空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过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聘用
(一)通过公示人员方可进行录用;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三)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人员与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政策研究室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录用人员按制度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五)薪酬待遇:年薪6万(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照聘用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五险一金按相关要求执行。
九、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公司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募单位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说明。
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
来源: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3-08/23/content_2c1cbc250178423398db7a9832bc1e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