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优秀村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所任职的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请携带资格初审合格时按网络提示打印的《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需要由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表彰文件(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
1.优秀村干部应携带本人任职年限证明;放宽报考年龄界限的,还要携带获得按国家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携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截止2014年8月24日未享受优惠政策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以及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等信息必须如实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交纳面试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交面试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交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交面试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7日,地点为广安市公务员考试指导中心。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广安市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