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康定市内教育系统在职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2.工作勤奋、爱岗敬业、作风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和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康定市2023年市内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放宽至45周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拟考调(岗)位、开考比例
此次拟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名。(详见附表)
笔试开考比例:本次考调,各考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形成差额(超出计划数)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因无人报考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9日;
报名地点: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师训股;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三年学科检测排名证明。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康定市内公开考调报名信息登记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8: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8月10日18:00前到教育局师训股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考调考试内容以教育理论知识为主。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08.11(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考调岗位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到达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2)面试方式:教育系统主要采取备课+说课;卫生系统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面试总分为120分,其中说课总分为100分,说课稿总分为20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按考试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对进入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实行等额考察方式,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试用和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调入人员试用期表现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研究是否同意调入,并以党组(委)意见报市调动领导小组。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试用期满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六、调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主管部门党组(委)建议意见对确定的拟调入人员报市调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调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纪委监会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考调进入城区的教师,职称待遇按照考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实施相应聘任。
(三)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调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监督投诉电话:
康定市纪委监委机关:0836-2822602
咨询电话:
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师训股:0836-2831045
附:1.康定市2023年市内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康定市内公开考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
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4日
来源:http://gzzrsks.com.cn/newsDetail/26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