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募岗位名额和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募岗位招募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募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进行(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联系电话:0833-3432456)。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招募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生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三)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招募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递补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招募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递补人员名单及其它相关事项将于资格复审后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
五、面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带上面试所需材料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招募环节资格。
(二)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拟招募人数3倍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总成绩将按规定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耐心等候并密切关注。
(二)本次招募体检等后续事宜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等环节影响招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温馨提示:面试、体检等环节都需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拔打以下电话咨询。
沙湾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833-3432456。
沙湾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3-3441663。
沙湾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833-3443388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