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临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临聘人员10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勤勉敬业、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甘于奉献,能够完成景区管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受不住考验,当“骑墙派”“两面人”,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信奉邪教的。
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3.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携带枪支、盗窃、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民族分裂案件,非法出境、悬挂违禁画像的。
7.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口碑不好、意见反映较大的。
9.工作能力不足,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10.在海螺沟辖区内有彩钢棚、阳光棚等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4.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海螺沟景区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5.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海螺沟景区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57850137@QQ.com)。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螺沟景区党委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8月3日
领取地点: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领取准考证时,由考生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未按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
(四)政治审查
按照工作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依次进行体检和政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海螺沟景区管理局组织人事科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海螺沟景区党委政治部根据招录对象公示的排名,进行入职培训。
(三)聘用管理。入职培训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七、工资待遇
景区管理局临聘人员上岗后,工资按月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州平均水平。
八、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日常管理按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工作考评。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15%。临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海螺沟景区党委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3266881(海螺沟景区党委政治部)
附件:1.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临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海螺沟景区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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