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情况详见附件
二、相关事宜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招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28-69038099(彭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28-83873331(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度彭州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结果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来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3-07/19/content_59d5c01d20d44d64976f6217e414bc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