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0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巴州区岗位的考生,请到巴州区委组织部(巴中市巴州区西华街2号区委组织部316室)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27-5225256。
2.报考南江县岗位的考生,请到南江县委组织部(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党政中心715室)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27-8855077。
3.报考平昌县岗位的考生,请到平昌县委组织部(巴中市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46号县委组织部308室)参加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827-6387565。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照《公告》关于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到场。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
2.2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版)。
3.报考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考生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如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须提供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2.如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须提供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
3.以岗位需求专业学习经历报考的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具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市外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出具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随即领取本人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
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
(三)面试地点
以面试准考证上指定地点为准。
(四)面试人员须携带的材料
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于2023年7月16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准备参加面试,上午8:30后禁止入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室,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发布体检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不及时主动查阅相关信息或无法取得联系导致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四川省巴中市部分县(区)2023年专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4日
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tzgg/22368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