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面向理塘全县公开补充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25名(部分乡镇村级幼教点园空缺岗位)。
三、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理塘县籍常住户口人员。(2023年6月30日前在理塘公安局登记的户籍);
(二)招聘对象:凡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可为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精神、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之间(即1993年7月7日--2005年7月7日期间出生)。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校学生和公益性岗位等已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一村一幼”辅导员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科目总分实行100分制。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藏语文》。考生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50%+《藏语文》成绩*10%。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考、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六、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值比不得低于1.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报考及体检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
2.报名地点: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一楼左侧);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代课证明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寸照3张,并如实填写《理塘县“一村一幼”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4.代课证明:当前在理塘县境内学校代课三个月及以上的需持代课学校证明(证明由本学校校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签字盖章)。
5.报名有关事项: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不齐的,不得参加招聘。
(2)考生提交的招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再行报名。分配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岗。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一律不允许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地点:理塘县中学。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闭卷笔试。
4.加分:有以下条件者,可相应加分,并在同分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烈士后代、退役军人加2分;当前在理塘县境内学校代课三个月及以上者加2分。
(三)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理塘县人民医院进行,毒检在县公安局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医院和县公安局进行复查,以复查为体检最终依据,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由领导小组派员全程监督。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5324557 13440187190
13568294925
监督投诉电话:13678365363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在报名、考试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公告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县教育和体育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理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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