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考调岗位及名额
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考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已进行登记备案的人员。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4.经济、统计、管理、汉语言文学及计算机相关专业。
5.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干部所在单位同意参加考调。
8.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9.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
公开考调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开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开考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和成绩等相关事宜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务员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办公室(泸州市江阳西路49号)报名。
3.携带材料:由报考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不得代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部同意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三)资格审查
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公开考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公开考调名额。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3年7月21日17:3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务员考试专栏”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
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考试总成绩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公务员考试专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2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实地考察后,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讨论决定
体检合格后,根据职位要求,由中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党组讨论决定拟公开考调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正式调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反映影响公开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调入后,在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公开考调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30-3311399或15881979099
监督电话: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纪检组 0830-3311158
四川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 028-65593798
四川调查总队纪律检查室 028-65593795
附件: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
2023年7月4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b944076822374f4e9aa7d4508d15ef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