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协作意识、团队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及编号 |
聘用 人数 |
岗位要求(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等) |
岗位职责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辅助岗位 |
2 |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7月5日)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 4.所需技能或具备资格: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文字归纳和档案整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服务意识强,有团队协作精神 |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审理记录、文书档案整理、案卷管理、仲裁信息管理、仲裁统计分析及报送等工作 |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初审—考核—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签字确认。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能力佐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2寸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0115室(综合科)。
(三)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考核
招聘单位对符合资质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在现场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对不符合资质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对拟聘人员在政审、体检、试用等环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时,招聘单位可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0115室(综合科)电话:0830-2651525;人事科电话:0830-3116881。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ba2c488a119e4b0d8d5f74670962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