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达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8名(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址:报名地址信息详见附件2。
4.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电话、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达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信息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2张粘贴于报名表,1张背面备注姓名和报考职位交审查人员)。①至④项需提交的表格和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采取纸质书面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笔试考试无指定参考书。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申请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佐证材料。笔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主要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4.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
5.达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面向全国招聘,不设户籍限制,但聘用后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解决住房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8-2531836,受理举报。
附件3:达州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1日
来源:https://www.scdzjcy.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