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5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学历为大专及其以上(退伍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且仅限雅江籍户口:即2005年6月前至1995年6月后出生的人员(包含6月),退伍士兵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即1993年6月以后出生的人员(包含6月);
6.身高1.68米及以上;体重要求:大于标准体重10%或小于标准体重20%为不合格。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近三年受过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雅江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县公安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监察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编办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五、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报 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江县公安局负责,雅江县纪委监委派驻政法系统纪检监察组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雅江县公安局五楼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处
2.报名要求
招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警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白底2寸彩色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档(以姓名及身份证号命名)。
3.报名初审
雅江县公安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
4.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通知时间到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考务费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分阶段缴纳考务费,其中笔试和体能测试费100元,面试费80元,此费用一律不退。
(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计算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所有考生,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1.笔 试
笔试科目:《基础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雅江县情、国家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测验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缺考或作弊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前90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评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 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笔试和体能总成绩前45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雅江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缴纳面试费用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考生在要求的时间段内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加 分
进入面试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
(1)县公安局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或因公死亡配偶子女(二代内),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2)退役士兵、公安警察院校毕业报考的,在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3)报考者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分;
报考者涉及加分项的,需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在面试前一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 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折合总分加加分项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15名且政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末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2号)规定。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雅江县人民医院
2.政 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 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微雅江”“平安雅江”等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公示合格者,由雅江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甘孜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雅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江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本公告由雅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县纪委监督电话:0836-5124020
公安局咨询电话:0836-5123257
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江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7 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5UAORgjKlzhuhGE4XXB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