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事宜
1.集合时间: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08:10;2.体检地点:盐源县(具体地点于体检当日另行通知)
3.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4.体检收费标准
按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5.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未能在规定时间达到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和关注面试资格复审时加入的QQ群,工作人员将于体检前通过QQ群告知集合地点。
(4).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6).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7).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考试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8).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6月19日17:00前告知盐源县人社局。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的,务必于6月19日17:00前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限时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递补人员由县人社局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1222
盐源县人社局 0834-6365916
附:盐源县2023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来源:http://www.yanyuan.gov.cn/zfxxgk/zfxxgknr/rszk/202306/t20230615_2497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