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二季度计划招录128名。其中,战斗员岗位87名、驾驶员岗位41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
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5年6月12日至1995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持有A1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2年以上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四)身高标准:162cm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至6月18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XX区(市、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后上传所报考的消防救援大队网址或邮箱;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应聘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到所报考的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
3.资料准备。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蓝底彩照4张;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另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时限内将上述资料交至所报考的消防救援大队。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应聘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5)现场考核时提交至所报考的单位。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锦江区锦逸路5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网上报名邮箱:1132960269@qq.com;
联系电话:17608227121。
2.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青羊区江汉路150号;
网上报名地址:450963235@QQ.com;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67119;19160399265。
3.金牛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金牛区星汉北路36号;
网上报名网址:15053059@qq.com;
联系人:曹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10085。
4.武侯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武侯区武兴四路1号;
网上报名地址:3147360080@qq.com;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64119、18030686637。
5.成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华区建功路119号;
网上报名网址:1959817528@qq.com;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4383119、15114014825、13880733309。
6.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龙泉驿区车城大道300号;
联系人:刘老师、廖老师;
网上报名邮箱:1161052576@qq.com;
联系电话:028-84607819。
7.青白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青白江区大同街道复兴大道7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网上报名邮箱:1499608336@qq.com;
联系电话:13540403623。
8.双流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航鹰东路204号;
网上报名网址:764295292@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775563、15882438882。
9.郫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郫都区郫筒街道科化北路119号;
网上报名邮箱:761336995@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88769。
10.简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印鳌路165号
招录联系人:王老师
网上报名邮箱:191115817@qq.com
联系电话:028-27219119。
11.邛崃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邛崃市科旺路1号;
网上报名网址:2410174609@qq.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88747119、13547820708。
12.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崇州市崇阳镇怀远路188号;
网上报名地址:2049333053@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2270119、13548041933。
13.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天府路119号;
网上报名地址:2450065029@qq.com;
联系人:候老师;
联系电话:028-82068119。
注: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资讯,请拨打以上大队招录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区(市、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六)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分片区集中考核: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简阳市应聘人员集中至龙泉驿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考核;青羊区、武侯区、双流区、郫都区、邛崃市、崇州市应聘人员集中至双流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考核。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应聘人员要依次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等4个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6)。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2.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体检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6.政治考察。各招聘单位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7.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均以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录用及岗前培训
(一)录用规则
1.全程参加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二季度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审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用。
2.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由各区(市、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三)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所报考的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七、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八、健康承诺
应聘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相关方面疾病,以及无不能参与剧烈运动的家族遗传病且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参加体测前应聘者如有隐瞒,在考核时身体健康出现任何状况及意外后果一律由本人承担。
九、附则
(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举报投诉电话:028-85358032(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二)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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