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三、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负责通知体检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附件:2023年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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