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果
本次应参加体检25人,实际参加体检23人。体检合格21人,不合格2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复检相关事宜
根据《公告》的相关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6月6日18:00前向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前锋区大佛路333号405室,电话:0826-2889299)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复检时间为2023年6月7日(星期三),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行承担。请申请复检的考生于复检当日8:00前在邓小平图书馆(广安区建安北路138号)大门口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复检。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注意事项等,仍按《关于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前锋区考点体检事项的公告》执行。
凡未按时参加复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不再补检。
三、调档事宜
体检合格人员于2023年6月9日前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开具调档函,并将个人档案提交至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26—2889299
附件: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前锋区考点体检结果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3-06/01/content_7157929ca848414683af20e5142ffa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