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综合性民族高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2005年,实现国家民委、成都市共建;2015年,实现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201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学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西南民族大学是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学校始终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校训精神,在探索中发展,在追求中前行。在2003年首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连续两届荣膺“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是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计划表》(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热爱教育事业;
(四)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八)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及学位,并完全符合各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五、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及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报名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公告所列“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等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16:00至2023年6月2日16: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http://www.jdpta.com,下同)官网。
4.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5.上传相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6.资格初审
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费。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若无资格初审合格者,报名截止后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
7.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27日12:00至2023年6月3日12:00。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打印报考信息表
缴纳了笔试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通过资格初审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6月7日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且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8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下同)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1.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2.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范围主要为岗位所需的相关政策、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定于2023年6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20日18:0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本人可于2023年6月21日17:00前向人事处(航空港校区南区行政楼511)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人事处将核查结果于6月23日17:0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前,报考者应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笔试总成绩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与人员名单于2023年6月23日17:0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会提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4.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由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发予《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为结构化面试及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
(3)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人员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地点:西南民族大学校医院(武侯校区)
3.体检项目及标准:依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以及社会信用记录、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等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送《拟聘通知书》至报名邮箱。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携《拟聘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
七、工作要求及有关问题
(一)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按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合同无效。聘用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南民族大学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环节的,视为本人自愿退出本次招聘,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28-85708454陈老师(专职辅导员岗)
028-85928001商老师(教学管理岗)
028-85928458赵老师(实验技术岗)
028-85522064(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西南民族大学
2023年5月25日
附表:西南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计划表.pdf(点击下载)
来源:https://rsc.swun.edu.cn/info/1018/20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