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时间、地点
体检对象: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7:30;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大院内底楼会议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街31号)。
进入体检人员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的,须在2023年6月2日17:00前将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提交至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市中区马铺路123号712室)。未提交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进入本次体检(综合类、卫生类)的考生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提交至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未提交,不的进入体检环节。
2.进入本次体检(综合类、卫生类)的所有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环节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需准备体检费约6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7.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8.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9.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10.参加体检的怀孕考生,请于2023年6月2日17:00前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孕情证明,并将延期待检申请交至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市中区马铺路123号712室)。
11.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体检对象为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进入体检人员。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体检事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公告。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公告。
五、咨询电话:0833-2131732。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来源:http://www.lsrc114.cn/index/article.aspx?a=3BA0736B789EB1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