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群众认可原则。
(五)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依规依纪依法原则。
二、选聘职位和人数
(一)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泓公司”)副总经理2名。
(二)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旅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穗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综合薪酬制(税前,含个人部分四险二金),综合薪酬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标准执行。聘用期综合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经考核后依据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兑现。
四、选聘范围
(一)省内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在职副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
(二)省内县(市、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副职及以上人员;省、市(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下属企业副职及以上人员;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副职及以上人员。
(三)省内上市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下属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
五、资格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均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具有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四)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储备,善于分析形势,运用政策,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身体健康。
(六)具有五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任的,不再保留原职务和身份。
六、选聘步骤
此次选聘主要采用面试+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地考察、体检、研究确定人选、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6月3日18: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乐山市金口河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选聘机关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指定电子邮箱: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陈老师 1217070744@qq.com
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任职文件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二)资格审查。对照岗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之比小于1:3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实地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所在单位提供其本人廉洁从业情况结论性意见。
(六)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研究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的,根据面试情况、实地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经综合比选,提出岗位建议人选,按管理权限提交区委研究决定。
(八)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确定人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续聘。
七、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有关情况将予以全程保密,不再退还。
(二)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
(三)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
0833-5022218(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0833-2711163(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
0833-12380(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833-2712427(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九、未尽事宜,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2.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介
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穗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4.乐山市金口河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
5.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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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6日
来源:http://www.lsrc114.cn/index/article.aspx?a=107B7B8670ECE9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