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南充市基层选调生职位(一)、职位(六)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现按《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精神,分别递补2名、1名进入递补体检环节。
进入递补体检人员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委组织部(0817—2701663)。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8:00。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上午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5月28日上午8:0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一张,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报到,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据实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皮箱等大件物品。
本公告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5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