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新龙县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共计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4.因相关工作需懂新龙本地藏语,且户籍在新龙县(截止2023年5月21日前户籍为新龙籍)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2003年5月21日至1993年5月21日之间)。
2.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办公流程、办公软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开除公职、少年管教的。
2.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3.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4.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受理。地点:新龙县司法局办公室。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自行打印并准确填写《新龙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电话)。《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2.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已经填好的《新龙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各类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龙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职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做出相应调整,并予以公示。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办公室领取本人准考证(2023年5月31日,下午16:00—18:00)。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新龙县司法局办公室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7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缴纳80元/人。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60%,面试占40%。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笔试(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法规。
(二)面试(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小于等于岗位招聘名额数2倍时,全额进入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1.地点:面试地点待定。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三)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成绩,将在县城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新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
(五)政治审查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要求进行。因政审不合格和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1年内,由新龙县司法局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体检人员按成绩高低排名依次替补。
(二)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司法局根据招录对象公示的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入职培训,为期10天。对拟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内退出的,从补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名补录。
(三)聘用管理。入职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2个月。首次签订合同为期2年,每年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七、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一)职业发展
1.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2.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考虑入党。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3500元/月,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其他待遇
1.参照司法干警食宿条件予以保障。
2.被装按标准统一发放。
3.正式聘用后,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享受带薪休假。
5.每年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八、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按县司法局一般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遵规守纪。签订聘用合同后,严格遵守政法干警相关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参照县司法局一般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工作考评。司法辅助人员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30%。队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司法干警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由县司法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新龙县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0836—8123045
监督电话:1899049991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新龙县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新龙县司法局
新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7DX_4AkBo_cY8pcyubH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