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由医院收取)。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医院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生须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实际情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对体检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 028-86916682,18200302096。
附件: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108-3E6C9E57F7EE3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