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招聘。
二、考核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核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 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德昌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招聘:
1.所学各科成绩补考和重修共超过2科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侦察、调查的;
4.有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党纪处分期间和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 应聘人员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23年5月29日(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考核的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德昌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德昌县德州街道西宁街东段75号)现场报名;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中国.德昌”网站,网址:www.lsdc.gov.cn)。
(二)报名手续。
1.报名登记。由报名点的考核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红底同版2寸标准照3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
(2)《德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1份;
(3)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招聘单位在网上验证后签字盖章确认)、学校签发的成绩单1份;
(5)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有要求的才报);
(6)在编在职人员(不包括德昌县属各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根据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上的学历、专业、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资格名称等要素必须与证书一致;尚未取得的证书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其它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3.报名缴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调整: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无人报考的岗位需调整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sdc.gov.cn]上公告。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与报考条件相符,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核招聘办法。
1.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除财务人员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外、其余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其它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各岗位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就可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只是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场进行笔试)。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以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2.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等相关事宜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上公示、通知。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招聘名额和应试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加试方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考核招聘单位负责政审。
(六)公示。
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国.德昌”(网址:www.lsdc.gov.cn)网站及考核招聘单位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的拟聘用工作人员,经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之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与聘用相关的材料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用、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年内未取得相应技术职称的,视为无上岗业务能力,聘用单位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中国.德昌” (网址:www.lsdc.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否则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主动到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招聘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核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德昌县卫生健康局0834-528573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 0834-5202859。
附件:1.《德昌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德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8日
来源:http://www.lsdc.gov.cn/zfxxgk_85/fdzdgknr/rsxx/sydwkl/202305/t20230518_2484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