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植清华基因,按照清华附中本部的教学育人模式进行管理,管理团队由清华附中本部派出,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为办学目标,秉承“以育人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为了每一位学生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发展,注重个性培养,展现学生特长”的办学特色,将清华附中百年的优秀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多方面的优势与眉山地区浓厚的文化积淀相融合,为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而努力。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天府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眉山天府学校财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2023年眉山天府学校公开考试招聘财务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取得职称证书时间均截止2023年5月21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至5月28日18: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眉山天府学校公开考试招聘财务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5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备用。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以及组织人社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5月22日至5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共10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5月24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电话:028-36465600,地址: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2段8号623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经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2.笔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 月 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5.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地址:四川省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2段8号623室,电话:028-36465600)。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证书等待办理,还未拿到证书的需要出具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拟加分人员名单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报考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包括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已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6.笔试折合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会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会计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60%。
7.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站上点对点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在成绩查询页面的“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束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场。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因自动放弃、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体文旅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体文旅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规定的时限内(以聘用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所有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8-36465600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派出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28-3655444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十、其他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期间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和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眉山天府学校公开考试招聘财务人员岗位条件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23年5月18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