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用工性质
聘用制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不具有检察院正式干警、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岗位职责
(一)招聘名额
宣传人员1名。(有平台操作经验,有沟通能力、良好的文案功底和文字编辑能力、产品策划能力,有团队协作能力)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具备一定的美术功底,精通熟悉新媒体相关制作软件;
2.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海报等新媒体产品;
3.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
4.有媒体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微信、微博官方账号的运营、内容编辑、发布、维护、管理;
2.海报、视频等创意内容的策划;
3.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时将简历投递到邮箱31790074@qq.com;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将能证明本人工作期间的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和简历一起投递到邮箱。(报名咨询电话:0838-6912761)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21日;
(3)符合条件的,于 6 月1日前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
六、本公告由绵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来源:https://www.mz.gov.cn/xwzx/tzgg/15796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