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具体职位要求及薪酬待遇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保密意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
5.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贪污、受贿等经济原因受到处分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按照要求投递均视为无效。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99号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大门口斜对面)现场填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三)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需完整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工程类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工作证明及安全工作管理资料等)。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及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笔试对象进行考试。
(一)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该职位笔试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前6位中有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结果,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鑫康人力(或集团纪委)负责实施。采取查阅报名资料、档案资料、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本次招聘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可放弃该职位招聘;若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该招聘职位可按考试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鑫康人力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首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申请复检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双向选择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工作需求、岗位特点、聘用人员情况,与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不符合国企需要和岗位特点的拟聘用人员,或拟聘用人员对聘用职位不满意的,均可选择放弃选聘。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双向选择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选,提交鑫鸿集团党委研究审定。对拟聘用对象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项目劳务派遣合同,与本岗位有关的证件转移至海特尔公司,并购买五险。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项目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时间:时代天街二期项目竣工验收且安全板块资料完善齐备结束),试用期期间薪酬按工资的80%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双向选择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应聘报考者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826-2821689
联系人:邓女士
监督电话:0826-2821661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广安鑫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3-05/11/content_09f4f69317db4d9aafd692578c99add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