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及名额
(一)编制内招引
刚性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的急需紧缺人才50名,引进后提供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保障。招引岗位及条件详见《蓬安县2023年招引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编制内引进)》(附件1)。
(二)合同制招引
招引高校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的急需紧缺人才14名,招引岗位及条件详见《蓬安县2023年招引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合同制引进)》(附件2)。
二、招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符合引才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岗位无具体年龄要求的,一般要求本科为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9日以后出生)。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引条件的主要情形
1.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主要成员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近亲属有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已考录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11.在近年来蓬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蓬安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中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12.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方式
本次招引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核小组,采取现场或网络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3)、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和本人1寸正面蓝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各1份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057003397@qq.com,并备注所报单位和岗位代码(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档、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PDF扫描件各1份,规定时限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扫描件。未按公告要求一次性完整、真实、准确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不通知补报,一律按资格初审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考核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现场或网络考核
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或网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素养。时间、地点、方式等通过“蓬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另行公告或通知。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四)政审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方式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面试分数应不低于80分。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交流到县外其他单位。
拟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视为放弃,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时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向用人单位作出限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接受查验或经查验不符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优惠政策
符合《蓬安县“相如英才”培育引进实施办法》支持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经评审符合政策保障条件的,可对应享受生活资助、岗位激励、培养资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8888372。
附件:1.蓬安县2023年招引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编制内引进)
2.蓬安县2023年招引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合同制引进)
3.蓬安县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9日
来源:https://www.pengan.gov.cn/zwgk/fdzdgknr/zkly/202305/t20230509_1820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