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递补人员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一)原件校验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原件校验地点: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8楼805室)
(三)面试通知书发放: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所需材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笔试准考证》1份;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一寸);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如系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经组织选派服务我市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还须提供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原件校验环节原则上需本人提交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印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原件校验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缺少原件校验规定所需材料者或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来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35/2023-05/08/content_1a230923d2a149e1932e8c96ba37a9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