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8: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西楼一楼第七会议室(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准备的审查资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递补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0838-2691528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0830-3150310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028-87290479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0839-3350713
四川理工技师学院:028-82682588
四川省盐业学校:0813-5113366
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028-68192955
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028-83345883
四川经济日报社(经营管理者杂志社):028-86632091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028-83577259
四川省生产服务业发展中心:028-86712003
四川省无线电监测站:028-83511898
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6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19030CD86BE21C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