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原件校验时间:2023年5月8日-9日(09:00-12:00,13:00-17:00)
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二楼202会议室(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46号)
二、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考生应准备的审查资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
(3)《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4)提交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培养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所有考生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还须递交下列资料: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支教”大学生志愿者,还须提供《退役证》、《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合格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式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工作安排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5月9日19:00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相关应聘人员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递补原件校验,并提前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028-82511600(区教育局)
028-82529726(区人社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来源: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2023-05/05/content_c1cbe6cfa8f64649a9bf40fd67185db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