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见附件1。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确定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9:00-12:00
审查地点:四川省民政厅,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民政厅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江老师 ,
18080866515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梁老师,13388195417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谢老师,18308176351
附件:1.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表(点击下载)
2.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5月4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3C474BA65AB9CA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