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泸县职位进入体检人员
请考生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事宜的公告》《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泸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事宜的公告》的附件中查询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证件照(2寸近期免冠、反面备注职位及姓名),于2023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7:10前到泸州市巨洋国际大饭店门口广场(泸州海关对面)集合,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考生非因不可抗拒因素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等后续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裤袜。
(二)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移动电话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管理,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公务员体检表》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公务员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参检人员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姓名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带队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不得携带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六)参检人员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七)女性参检者若是在月经期间或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者(提供医院检查相关依据)勿做X光检查。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体检费自理,约550元(微信或现金),具体费用以医院实际结算为准,医院按实收取。
(十)参检人员违反体检规则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联系电话:0830-8192897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8日
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981548a0f1184e04b489b442094c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