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按照《公告》相关规定,本次面试根据具体招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9:00-11:30,14: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省商务厅(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二楼204会议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
3.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
5.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公章。
7.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相关要求参照《考录公告》。
8.符合《考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必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自行携带至面试考场。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请按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面试资格审查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与《公告》规定条件相符,提供复印件材料内容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及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递补资格审查人员,由我厅按《报名信息表》所留电话通知其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无法取得联系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28)83231852、(028)83220421
四川省商务厅
2023年4月4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A161A3C693603D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