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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就广安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广安市职位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详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201室(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
(三)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需按照《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面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3年1月5日前取得,其中第5、6项所列条件须为2023年1月5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四)面试费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备现金)。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它要求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单位。
(四)后续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均以公告形式在“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http://www.gad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6-2390075。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3日
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ewsNoticeInfo.html?id=7194c02f56714aea8ed0c9165c57a5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