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4月10日(星期一)9∶00-12∶00,14:00-18:00。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人事处(12楼13号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报名信息表》1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有效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请出具由原件保管单位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份)。
(六)报考基本建设管理职位的,需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具有3年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经历或者3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具体岗位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
(七)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底色不作要求)及其他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录用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齐全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递补人员由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信息表》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考生对面试资格审查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8-86110025。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教育厅
2023年3月31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B90D8BFF93953A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