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于公示期内(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以真实姓名向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纪检监察室(电话:028—87015757)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附件: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7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74-8D1D3B19BB025244